品牌 | 依客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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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廠家供應鋁合金BZA53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按鈕盒
1. 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危險場所。
2. 適用于ⅡA,ⅡB類爆炸性氣體環境。
3. 適用于可然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危險場所。
4. 適用于T1-T6組溫度組別
5. 廣泛適用于石油開采、煉油、化工、等危險環境及海洋石油平臺、油輪等場所。
產品特點:
1. 外殼采用ZL102鋁合金壓鑄成型,表面高壓靜電噴塑。
2. 整體為復合型結構,外殼采用增安型結構,具有較強的防水,防塵能力,內裝的按鈕,指示燈,電流表均
為防爆元件。廠家供應鋁合金BZA53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按鈕盒
3. 鋼管或電纜布線均可。
技術參數:
執行標準:GB3836.1-2000,GB3836.2-2000,GB3836.3-2000,GB12476.1-2000
防爆標志:ExedIBT6 DIPA20TA T6L
額定電壓: 220V
額定電流: 10A
防護等: IP65
防腐等:WF1
使用類別:AC-3 AC-4
進口螺紋:G3/4
電纜外徑:φ10~φ14mm
1 范圍
本企業標準規定了防爆控制按鈕(以下簡稱按鈕)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
、運輸及貯存等要求。
本企業標準適用于按鈕的設計、制造與檢驗。
按鈕主要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中1區或2區危險區域,為ⅡC類T6組及以下的爆炸危險場所,在交流50Hz、
額定電壓380V或直流額定電壓220V,額定電流的電路中,作遠距離控制電磁電器之用。帶電流表的
按鈕還可以對電路運行情況進行監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用的修(不
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
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828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4208 外殼防護等(IP代碼)
GB/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14048.1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總則
GB14048.5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控制電路電器和開關元件*部分 機電式控制電路電器
3 產品分類
3.1 型號
L A 53 — □ □ □
電流量程或指示燈數量
A:電流表;D:指示燈
按鈕數(2、3)
設計序號
按鈕
主令電器
3.2 從形式上分為2鈕、3鈕、2鈕帶表、3鈕帶表、2鈕帶指示燈、3鈕帶指示燈六種。
3.3 基本參數
a) 額定電壓:AC380V、DC220V;
b) 額定電流:;
c) 防爆標志:ExedⅡCT6;
d) 防護等IP54;
e) 引入電纜大直徑:Ф15。
4 要求
4.1 按鈕應符合本企業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
企業標準進行制造,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后,方可生產。
4.2 正常工作條件
符合本企業標準的按鈕,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
a) 周圍空氣溫度為-20℃~+40℃,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35℃;
b)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
c) 安裝地點的高溫度為+40℃時,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
d) 無劇烈振動、沖擊及搖動的地方;
e) 在無滴水及其它流體浸入的地方;
f)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境場所;
g) 污染等為3;
h) 安裝類別:Ⅱ類。
4.3 結構要求
4.3.1 按鈕的外殼應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重量比)的鑄鋁合金制造。
4.3.2 按鈕的所有緊固件應有防止自動松脫措施。
4.3.3 按鈕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應具有防銹措施,表面不得有鍍層脫落現象。
4.3.4 按鈕接線盒內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爬電距離不小于10㎜。
4.3.5 按鈕的銘牌采用黃銅板或不銹鋼制造。
4.3.6 按鈕隔爆空腔凈容積不大于100㎝3,按鈕的接合面寬度L≥6.0㎜,間隙/直徑間隙ic≤0.10㎜,接合
面表面粗糙度Ra不超過3.2μm。
4.3.7 按鈕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
4.3.8 按鈕外殼表面涂淺灰色粉末漆。
4.4 性能要求
4.4.1 按鈕組成元件(如按鈕元件、儀表、指示燈等)的技術性能,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符合
各自產品標準的規定。
4.4.2 按鈕的緣應承受交流50Hz、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無擊穿和閃絡現象。
4.4.3 按鈕外殼高表面溫度不超過80℃,接線端子溫升不超過35K。
4.4.4 按鈕的外殼應承受7J,透明件應能承受4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不得損壞和發生影響防爆性能的變
形。
4.4.5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1-2000中23.4.7.3耐熱試驗和23.4.7.4耐寒試驗要求。
4.4.6 按鈕的密封墊及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
試驗要求。
4.4.7 按鈕電纜引入裝置應夾緊電纜,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D2.3的要求。
4.4.8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內部爆炸,符合GB3836.2-2000中15.1規定的外殼耐壓試驗要求。
4.4.9 按鈕隔爆外殼應承受GB3836.2-2000中15.2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
4.4.10 按鈕外殼的防護能力應達到IP54的要求。
4.4.11 按鈕的接通與分斷能力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電源
種類 使用類別 接 通 分 斷 操作循環次數 操作頻率次/min 通 電
時間S
I/Ie U/Ue COSФ I/Ie U/Ue COSФ
AC AC-14 6 1.1 0.7 6 1.1 0.7 10 6 ≥0.05
DC DC-13 1.1 1.1 6P① 1.1 1.1 6P① 10 6 ≥0.05
①6P的上限值為300ms。
4.4.12 按鈕的機械壽命10萬次,其操作頻率為12次/h。
4.4.13 按鈕的電壽命符合表2的規定,其次數不低于機械壽命的20%(直流負載為10%),操作頻率
為12次/h。
表 2
使用類別 接 通 分 斷
I/Ie U/Ue COSФ(τ0.95) I/Ie U/Ue COSФ(τ0.95)
AC-14 6 1 0.7 1 1 0.4
AC-13 1 1 6P 1 1 6P
4.4.14 按鈕的額定限制短路電流應在試驗電壓1.1倍額定值,功率因數在0.5~0.7之間,通以1000A預期電
流3次,其間隔時間不小于3min,每次短路后,按鈕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 試驗方法
5.1 按鈕的工頻耐壓試驗按GB/T14048.1-2000中8.3.3.4的有關規定進行。
5.2 按鈕的溫升試驗按GB/T14048.1-2000中 8.3.3.3條 ,溫度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6有關規定進行
。
5.3 按鈕的沖擊試驗按GB3836.1-2000中 23.4.3.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
5.4 按鈕的耐熱試驗和耐寒試驗按GB3836.1-2000中23.4.7.3和23.4.7.4條有關規定進行。
5.5 按鈕彈性密封圈材料的老化試驗按GB3836.1-2000附錄D中D3.3條有關規定進行。
5.6 按鈕引入裝置的夾緊試驗按GB3836.1-2000附錄D中D2.3條有關規定進行。
5.7 按鈕隔爆外殼耐壓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1條的規定進行。
5.8 按鈕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GB3836.2-2000中15.2條規定進行。
5.9 按鈕外殼的防護能力試驗按GB4208的規定進行。
5.10 按鈕的接通與分斷能力試驗按GB14048.5-1993中7.2.4.1條有關規定進行。
5.11 按鈕的壽命試驗按GB14048.5-1993中7.2.4.2的有關規定進行。
5.12 按鈕的額定限制短路電流按GB14048.5-1993中8.2.4條有關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
6.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常規檢驗和出廠抽樣檢驗。
6.2.1 常規檢驗是在產品出廠前對產品逐臺進行檢驗和試驗。
6.2.2 出廠抽樣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必須進行的抽樣檢查和試驗。抽樣方案應按GB2828《逐批檢查計數抽樣
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的規定進行,檢查水平用I,其質量水平判定按AQL值取4.0。
6.2.3 出廠檢驗項目
a) 一般檢查(4.3.2,4.3.3);
b) 外觀檢查(4.3.5,4.3.7,4.3.8);
c) 隔爆參數檢查(4.3.6);
d) 工頻耐壓試驗(4.4.2)。
6.3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是驗證定型的按鈕的設計性能是否符合本企業標準要求。
型式試驗是新產品試制投產必須進行的試驗。只有當產品設計、制造工藝、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結構有更
改,可能影響按鈕防爆性能時,才需要重新進行有關項目的型式試驗。正常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
進行一次。任一型式試驗的試品,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任意抽取2臺進行試驗,2臺試品試驗都合格
,才能認為型式試驗合格。否則必須分析原因,采取技術措施甚改進設計、工藝等再重新進行試驗,直
到型式試驗合格為止。
型式試驗項目
a) 所有出廠檢驗項目;
b) 溫升試驗、溫度試驗;
c) 沖擊試驗;
d) 耐熱試驗、耐寒試驗;
e) 彈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試驗;
f) 引入裝置的夾緊試驗;
g) 隔爆外殼耐壓試驗;
h) 隔爆外殼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
i) 防護能力試驗;
j) 接通與分斷能力試驗;
k) 壽命試驗;
l) 額定限制短路電流試驗。
7 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7.1 標志
每臺出廠的按鈕應在顯著位置設有下列內容的產品銘牌:
a) 制造廠名;
b) 產品型號、名稱;
c) 額定電壓、額定電流;
d) 防爆標志;
e) 防爆合格證號;
f) 出廠日期。
7.2 包裝
7.2.1 按鈕的包裝應符合GB/T13384的規定。
7.2.2 包裝箱內隨同產品攜帶的技術文件有:
a) 檢驗合格證;
b) 使用說明書;
c) 裝箱單。
7.2.3 包裝箱外壁應有清晰的文字和標志,內容如下:
a) 制造廠名稱、地址、;
b) 產品型號及名稱;
c) 產品數量;
d) 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高”及毛重;
e) 收貨單位名稱和地址;
f) “小心輕放”、“怕濕”、“向上”等字樣或標記。
7.3 運輸及貯存
7.3.1 按鈕在運輸過程中,應有防雨雪侵襲的措施。
7.3.2 按鈕應貯存在空氣流通,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倉庫
林康: